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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多用户绿电直连新政落地 园区可共享绿电

2026-10-14

据新华网9月23日报道,湖南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,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,工业园区、零碳园区、增量配电网可集群共享绿电,绿电直连模式由"单用户、企业级"迈向"多用户、园区级"。


一、政策背景:装机占比超四成六,就近消纳待挖潜


据湖南日报9月22日报道,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已于9月17日印发《关于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文件9月18日在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开,省能源局9月21日召开政策宣贯会解读细则。


此次新政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《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〔2026〕688号)等文件制定,是在该省2025年《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》基础上的再次升级。


湖南日报援引数据称,当前全省风电、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占比已超过46%,"十四五"期间年均增长31%,2026年风光新能源装机规模有望达到4500万千瓦。装机快速增长背景下,就近挖掘消纳需求成为现实课题。


二、适用范围:从企业"一对一"走向园区"一对多"


通知明确,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、太阳能发电、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,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,实现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;多用户指多个不同法人实体,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。


项目按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。负荷侧方面,工业园区、零碳园区、增量配电网的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就近接入新能源组成直连项目,有绿电消费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等也可参与,新政优先支持算力设施、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开展直连。


电源侧方面,新增风电、集中式光伏、生物质发电可作为直连电源,电源企业自有的存量新能源送出线路也可转为直连电源,新增及存量分布式光伏可通过集中汇流方式参与,文件同时允许跨供电营业区开展项目。


三、运行规则:源荷比例设限,现货可"报量不报价"


通知按照"以荷定源"原则划定源荷匹配指标: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%,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%,2030年前不低于35%;并网型项目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可用发电量的20%。


接入管理方面,项目接入电压等级不超过220千伏,各发电、并网、用户、储能等关口须具备分表计量条件;并网型项目按要求配置继电保护、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和网络安全设施,并接受调度机构统一管理。


市场参与方面,并网型项目以新型经营主体身份注册,原则上作为整体参与市场交易,现阶段可以"报量不报价"方式参与电力现货市场,条件成熟后再过渡至"报量报价",且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;项目须公平承担输配电费、系统运行费、政策性交叉补贴等费用,其新能源发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。


溯源安排方面,项目按内部实际新能源发电量扣减上网电量确定自发自用电量,实现小时级新能源发用电量匹配,相关结果按规定推送至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,对应绿证的核发、划转与核销按现行规定执行。


四、产业价值:多环节协同,服务园区绿色用能


园区级绿电直连推开后,新能源电源、专用线路、变电设施、储能及运营平台需统筹建设,为分布式光伏集中汇流、新型储能合理配置、供配电工程施工与长期运维带来配套需求。文件未作强制配储要求,项目可依据消纳指标自行确定储能规模。


小时级绿电溯源和统一结算安排,使市场注册、交易申报、电费结算等电力交易服务成为园区项目平稳运行的重要支撑;出口型企业也可依托清晰溯源的绿电,应对绿色贸易相关合规要求。


园区内光伏、储能与灵活负荷还可通过集控平台和聚合管理开展多能互补、参与需求响应,提升就近消纳水平。并网型项目按现货出清结果接受调度,对内部平衡和应急供电保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,备用电源与综合能源服务场景随之拓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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